轉知:外國學生如欲在臺灣工作或實習(不論是在校內或校外),依規定必須先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證,如說明。
外國學生如欲在臺灣工作或實習(不論是在校內或校外),
工作許可證一次最長核發六個月。雇主聘用前應查驗。
工作證效期:每一次工作證有效期間最多為6個月。
Q:工作許可有期限嗎?到期後如何處理?
A: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六個月,建議每學期完成註冊後,
(1)第一學期申請者-請完成註冊並於9月中旬申請,
(2)第二學期申請者-請完成註冊並於2月中旬申請,
(3)畢業生只到6月30日。
(4)到期後如仍在工讀,請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。
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勞動部工作許可函傳送e化囉!!配合電子送達方式核發工作許 可措施,自109年1月1日起,將不再核發紙本「工作許可證」, 而是改為核發工作許可函。
學生工作許可有效期間最長6個月,逾期則必須重新申請。
勞動部亦貼心提供「僑外學生申請工作許可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工作